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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盏花素片

日期:2018-12-11
灯盏花素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1020375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片剂

规格:每片含灯盏花素20mg

生产地址:营口市路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批准日期:2015-07-30

药品本位码:86901351000377

适应症

活血化瘀,通络止痛。本品主要用于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属瘀血阻络证者。

不良反应

副作用少见,个别有皮疹﹑乏力﹑口干等。

相关疾病

瘀血阻络,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瘀血阻络

禁忌

1.不宜用于脑出血急性期或有出血倾向患者。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1.个别患者出现皮肤瘙痒,停药后自行消失;
2.脑出血急性期或有出血倾向患者不宜用。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用药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改善脑血循环,增加脑血流量,降低血管阻力,增强心肌对缺血缺氧的耐受性,改善微循环,抗血小板凝聚。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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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辽宁营口

编号:辽20150161

分类码:HabZbF

机构代码:9121081124271257XD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发证日期:2018-11-08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郭雪峰

日常监管机构:营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栗红帅、刘晓蕾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潘英宏

质量负责人:霍明影

注册地址:营口市路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生产地址:营口市路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用辅料,原料药,干混悬剂,硬胶囊剂,颗粒剂,片剂***营口市路南镇崔家席坊:药用辅料***

生产范围:营口市路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药用辅料(可溶性淀粉、预胶化淀粉、糊精(药用辅料三车间)、低取代羟丙纤维素、微晶纤维素),原料药(重质碳酸镁、铝酸铋),干混悬剂,硬胶囊剂,颗粒剂,片剂***营口市路南镇崔家席坊:药用辅料(硬脂酸镁、羧甲淀粉钠、羟丙甲纤维素、聚维酮K30、薄膜包衣预混剂(胃溶型、肠溶型)、羧甲纤维素钠、聚丙烯酸树脂Ⅱ、聚丙烯酸树脂Ⅲ、聚丙烯酸树脂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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