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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黄颗粒

日期:2018-12-12
银黄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1607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4g

生产地址:灵宝市车站路西段

批准日期:2015-08-26

药品本位码:86903145000570

适应症

本品用于清热,解毒,消炎。用于急慢性扁桃体炎,急慢性咽喉炎,上呼吸道感染。

不良反应

银黄注射液临床应用,有个别病例发生过敏反应,极少数可出现过敏性休克,但口服未见过敏反应的报道。

相关疾病

急性扁桃体炎,慢性扁桃体炎,急性咽喉炎,慢性咽喉炎,上呼吸道感染,急性咽喉炎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
4.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甲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研究且暂无可靠文献参考。

贮藏

密封,防潮。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作用类别

本品为喉痹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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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河南

编号:豫20150215

分类码:HabZb

机构代码:70666451-1

法定代表人:杜少峰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余兴台

日常监管机构:三门峡市灵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薛端端、张丽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张益民

质量负责人:马增弟

注册地址:灵宝市车站路西段

生产地址:灵宝市车站路西段:小容量注射剂(含非最终灭菌),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原料药***

生产范围:灵宝市车站路西段:小容量注射剂(含非最终灭菌),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原料药(乳酸钙、鞣酸小檗碱、盐酸纳美芬、乳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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