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枇杷止咳颗粒

日期:2018-12-06
复方枇杷止咳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1020961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四川

剂型:颗粒剂(混悬颗粒)

规格:每袋装10g

生产地址:四川省中江县南华镇南渡口

批准日期:2015-07-17

药品本位码:86902099000322

适应症

止咳祛痰。本品用于伤风咳嗽,支气管炎。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伤风咳嗽,支气管炎,伤风咳嗽

禁忌

1.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糖尿病患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一周病症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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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四川

编号:川20160151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513200211350588K

法定代表人:黎黎

发证日期:2017-08-09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张庆营

日常监管机构:中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阿坝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李莉、伍玉雯/崔向阳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黎霞

质量负责人:常小平

注册地址:汶川县漩口镇宇宫村三组

生产地址:四川省中江县南华镇南渡口: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糖浆剂,煎膏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汶川县漩口镇宇宫村三组:贴膏剂(橡胶膏剂)***四川省中江县南华镇菊花东路128号:仓库***

生产范围: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南华镇南渡口: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糖浆剂,煎膏剂(含中药前处理提取)***汶川县漩口镇宇宫村三组:贴膏剂(橡胶膏剂)***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南华镇菊花东路128号: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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