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肌苷口服溶液

日期:2018-12-11
肌苷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3076

英文名称:Inosine Oral Solution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剂型:口服溶液剂

规格:10ml:0.2g

生产地址:常州市洛阳镇

批准日期:2015-07-14

药品本位码:86901460000497

适应症

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不良反应

偶见胃部不适。

相关疾病

急性肝炎,慢性肝炎,急性肝炎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应在医师确诊患者为肝炎后作为肝病的辅助治疗药物。
4.服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肌苷在体内参与细胞能量代谢和蛋白质合成,提高相关代谢酶的活性,改善肝脏功能,促进受损肝脏的恢复。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作用类别

本品为辅助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20~60毫升,儿童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相关推荐

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江苏常州

编号:苏20160148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25095236-2

法定代表人:顾建光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叶耀宇

日常监管机构: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邰斌、庄淼、潘莹、王丹、蒋小洁、于霞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顾建光

质量负责人:史凤仙

注册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

生产地址:常州市洛阳镇:口服液、口服溶液剂(单剂量)、合剂、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生产范围:常州市洛阳镇:口服液、口服溶液剂(单剂量)、合剂、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联系我们
江苏聚荣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电话:0000000000

手机:

传真:

邮箱:0000000000@qq.com

Q Q:

公司网站:http://www.surgview.com/qy/jsjrzyjtyxgs/

商铺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