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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替加环素

日期:2018-12-05
注射用替加环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23394

产品类别:化学药品

剂型:注射剂

规格:50mg

生产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晋路5号

批准日期:2017-08-09

药品本位码:86901444000802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18岁以上患者在下列情况下由特定细菌的敏感菌株所致感染的治疗:复杂性皮肤软组织感染——大肠埃希菌、粪肠球菌(仅限于万古霉素敏感菌株)、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及耐药菌株)、无乳链球菌、咽峡炎链球菌族(包括咽峡炎链球菌、中间型链球菌和S.constellatus)、化脓性链球菌和脆弱拟杆菌等所致者。复杂性腹腔内感染——弗劳地柠檬酸杆菌、阴沟肠杆菌、大肠埃希菌、产酸克雷伯菌、肺炎克雷伯菌、粪肠球菌(仅限于万古霉素敏感菌株)、金黄色葡萄球菌(仅限于甲氧西林敏感菌株)、咽峡炎链球菌族(包括咽峡炎链球菌、中间型链球菌和S.constellatus)、脆弱拟杆菌、多形拟杆菌、单形拟杆菌、普通拟杆菌、产气荚膜梭菌和微小消化链球菌等所致者。为了分离、鉴定病原菌并明确其对替加环素的敏感性,应该留取合适标本进行细菌学检测。在尚未获知这些试验结果之前,可采用本品作为经验性单药治疗。为了减少耐药细菌的出现并维持本品及其他抗菌药物的有效性,本品应该仅用于治疗确诊或高度怀疑细菌所致的感染。一旦获知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应该据之选择或调整抗菌药物治疗。缺乏此类资料时,可根据当地流行病学和敏感性模式选用经验性治疗药物。

品牌

泽坦

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依据CIOMS归类为:很常见:≥10%常见:≥1%和<10%少见:≥0.1%和<1%罕见:≥0.01%和<0.1%非常罕见:<0.01%对于接受替加环素治疗的患者,报道有以下不良反应:身体器官不良反应血液淋巴系统常见: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延长(aPPT)、凝血酶原时间延长(PT);少见:国际标准化比值增加(INR);代谢和营养常见:胆红素血症、血尿素氮(BUN)升高;神经系统常见:头晕;心血管系统常见:静脉炎少见:血栓静脉炎胃肠道系统很常见:恶心、呕吐、腹泻;常见:厌食、腹痛、消化不良;皮肤及皮下组织常见:搔痒、皮疹;普遍及注射部位常见:头痛;少见:注射部位发炎、注射部位疼痛、注射部位反应、注射部位水肿、注射部位静脉炎;经调查者判定,在接受替加环素治疗的患者中,最常见的与药物治疗相关的自发性不良反应包括:20.4%恶心(12.9%轻度;6.6%中度;0.8%重度)和13.5%呕吐(8.3%轻度;4.5%中度;0.6%重度)。总体而言,恶心或呕吐在早期(第1-2天)发生。停用替加环素与恶心(1.3%)和呕吐(1.0%)的发生有关并且非常常见。

相关疾病

肺炎,肠杆菌肺炎

禁忌

禁用于已知对替加环素过敏的患者。

注意事项

1.警告甘氨酰环素类抗菌药物在结构上与四环素类抗菌药物相似,可能存在相似的不良事件。因此,四环素类抗菌药物过敏的患者应慎用替加环素。妊娠妇女应用本品时可导致胎儿受到伤害。如果患者在应用替加环素期间妊娠,应该告知患者其对胎儿的潜在危害。动物研究结果提示,替加环素可透过胎盘在胎儿组织中被发现。替加环素可致胎鼠和胎兔体重减轻(合并相应的骨化延迟)、家兔死胎。(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牙齿形成期间(妊娠后半期、婴儿期以及8岁以下儿童期)使用本品可导致牙齿永久性褪色(黄色-灰色-棕色)。大鼠本品研究结果显示大鼠应用本品后出现骨骼变色。牙齿形成期间替加环素可能与牙齿永久变色有关,因此,此时不可使用本品,除非其它药物无效或禁忌使用。几乎所有抗菌药物使用过程中均有伪膜性结肠炎报道,严重程度从轻度到危及生命。因此,应用任何抗菌药物后出现腹泻的患者均应考虑此诊断,这一点很重要。抗菌药物治疗改变了结肠的正常菌群,从而导致梭状芽孢杆菌过度生长。研究结果提示,艰难梭菌产生的毒素是导致“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的主要病因。伪膜性结肠炎诊断确立之后,应该采取治疗措施。轻度伪膜性结肠炎患者停药后即可恢复。中至重度患者应该重视水电解质平衡、蛋白质供应的处理,并给予临床上对艰难梭菌结肠炎有效的抗菌药物治疗。2.一般注意事项考虑采用本品单药治疗继发于临床上肉眼可见的肠穿孔的复杂性腹腔内感染(cIAI)时应该谨慎(见[不良反应]),在III期临床研究中(n=1642),6例本品治疗患者和2例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治疗患者表现为肠穿孔,并出现脓毒血症/脓毒性休克。此6例本品治疗患者的APACHEII评分(中位数=13)较2例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治疗患者(APACHEII评分=4和6)高。由于两治疗组间基线APACHEII评分存在差异,且总体病例数少,此结果与治疗的关系尚不能明确。甘氨酰环素类抗菌药物在结构上与四环素类抗菌药物相似,其所致不良反应可能相似。此类不良反应包括:光敏感性、脑膜假瘤、胰腺炎以及抑制蛋白同化作用(后者导致BUN升高、氮质血症、酸中毒和低磷血症)。与其他抗菌药物相似,本品的使用可导致不敏感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括真菌。治疗期间应该密切监测患者病情变化。如果出现二重感染,则应该采取适当措施进行治疗。确诊或高度怀疑细菌感染之外的情况下处方本品不仅不会使患者获益,还会增加出现耐药菌的危险性。替加环素可引起头晕,这会对驾车和/或操纵机器造成损害。肝功能损伤患者用药轻至中度肝功能损伤(ChildPugh分级A和B级)患者无需调整剂量。重度肝功能损伤(ChildPugh分级C级)患者起始剂量为100mg,维持剂量减少到每12小时25mg。重度肝功能损伤(ChildPugh分级C级)患者应该慎用本品,治疗过程中应监测其治疗反应。(见临床药理学,特殊人群,肝功能损伤患者中的应用及剂量与给药方法。)3.患者须知应该告知患者,包括本品在内的抗菌药物应该仅用于治疗细菌感染。抗菌药物不能用于治疗病毒感染(如普通感冒)。当采用本品治疗细菌感染时,应该告知患者,尽管疗程早期通常可感觉病情好转,但药物应该继续使用。遗漏给药或未完成全部治疗过程可导致:(1)降低及时治疗的有效性;(2)增加细菌出现耐药的可能性,使得将来不能应用本品或其他抗菌药物治疗。4.药物/实验室检查的相互作用未见药物与实验室检查相互作用的报道。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致畸效应——妊娠分级D级
妊娠妇女服用替加环素可能引起胎儿毒性。替加环素对大鼠或家兔无致畸作用。临床前安全性研究发现,14C标记的替加环素能通过胎盘进入胎儿组织,包括胎儿骨骼结构。以AUC计算,大鼠和家兔的替加环素暴露量分别处于5倍和1倍于人每日剂量与胎鼠或胎兔体重的轻度减轻以及未成年动物骨骼异常(骨化延迟)相关。家兔暴露于等同于人类剂量的母体毒性剂量时,死胎的发生率增加。

尚未有在妊娠妇女中进行关于替加环素的、足够的、对照良好的研究。本品只有在对胎儿的潜在利益超过潜在风险时才可考虑在妊娠期间使用。

哺乳期妇女
应用14C标记的替加环素进行动物研究,结果提示替加环素易于经泌乳大鼠的乳汁分泌。替加环素口服生物利用度有限,与此一致的是,哺乳小狗经母乳喂养获得的替加环素全身暴露量微乎其微。

尚不清楚本品是否经人乳分泌。因为许多药物经人乳分泌,所以本品应用于乳母时应谨慎。

儿童用药

本品在年龄低于18周岁的儿科患者中的疗效及安全性尚不明确。(见[注意事项]-警告)因此本品不推荐用于年龄低于18周岁的患者。

老人用药

在III期临床试验共2514名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65岁及以上共664名,75岁及以上共288名。这些老年患者在总体安全性或疗效上与年轻患者相比无意料之外的差异,但不能除外一些老年患者更容易出现不良事件。

药物相互作用

在药物相互作用研究中,同时给予健康受试者本品(首剂100mg,然后每12小时50mg)和地高辛(首剂0.5mg继之0.25mg口服,每24小时一次)。替加环素能使地高辛的Cmax轻度降低13%,但对地高辛的AUC或清除率并无影响。以ECG间期改变作为衡量标准,Cmax的轻度改变并未影响地高辛的稳态药效学效应。另外,地高辛不影响替加环素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因此,本品与地高辛合用时两者均无需调整剂量。健康受试者同时应用本品(首剂100mg,然后每12小时50mg)和华法令(25mg单剂)可导致R-华法令和S-华法令的清除率分别减少40%和23%,Cmax分别升高38%和43%,AUC分别增加68%和29%。替加环素未显著改变华法令对INR的影响。另外,华法令未对替加环素的药代动力学特性造成影响。然而,替加环素与华法令同用时应该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他合适的抗凝试验。(见[药物相互作用])人肝微粒体体外研究结果提示,替加环素不抑制下列6种细胞色素P450(CYP)亚型所介导的代谢过程:1A2、2C8、2C9、2C19、2D6和3A4。因此预期替加环素不会改变需经上述代谢酶代谢的药物的代谢过程。另外,因为替加环素的代谢并不广泛,预期那些抑制或诱导这些CYP450亚型活性的药物不会影响本品的清除率。抗菌药物与口服避孕药同时使用可导致口服避孕药作用降低。

药物过量

替加环素过量尚无特殊治疗措施。单剂量静脉给予健康志愿者替加环素300mg(60min以上)可导致恶心和呕吐的发生率增加。在小鼠中进行的单剂量静脉给药毒性研究结果显示,雄性小鼠的估计半数致死量(LD50)为124mg/kg,雌性小鼠的LD50为98mg/kg。两种性别大鼠的LD50均为106mg/kg。血液透析不能显著清除替加环素。

药物毒理

药理作用:
替加环素为甘氨酰环素类抗菌药,其通过与核糖体30S亚单位结合、阻止氨酰化tRNA分子进入核糖体A位而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这阻止了肽链因合并氨基酸残基而延长。替加环素含有一个甘氨酰氨基,取代于米诺环素的9位。此取代形式未见于任何天然或半合成四环素类化合物,从而赋予替加环素独特的微生物学特性。替加环素不受四环素类两大耐药机制(核糖体保护和外排机制)的影响。相应地,体外和体内试验证实替加环素具有广谱抗菌活性。尚未发现替加环素与其他抗生素存在交叉耐药。替加环素不受β内酰胺酶(包括超广谱β内酰胺酶)、靶位修饰、大环内酯类外排泵或酶靶位改变(如旋转酶/拓扑异构酶)等耐药机制的影响。体外研究未证实替加环素与其他常用抗菌药物存在拮抗作用。总体上说,替加环素为抑菌剂。

无论体外试验或[适应症]所描述的临床感染研究均显示替加环素对下列细菌的大多数菌株具有抗菌活性:
需氧及兼性需氧革兰阳性菌
粪肠球菌(仅限万古霉素敏感菌株)
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及耐药菌株)
无乳链球菌
咽颊炎链球菌族(包括咽颊炎链球菌、中间链球菌和星座链球菌)
化脓性链球菌

需氧及兼性需氧革兰阴性菌
弗劳地枸橼酸杆菌
阴沟肠杆菌
大肠埃希菌
产酸克雷伯菌
肺炎克雷伯菌

厌氧菌
脆弱拟杆菌
多形拟杆菌
单形拟杆菌
普通拟杆菌
产气荚膜梭菌
微小消化链球菌

体外研究资料证实替加环素对下列细菌具有抗菌活性,但其临床意义尚不清楚。这些细菌中至少90%菌株的体外最低抑菌浓度(MICs)低于或等于替加环素的敏感临界浓度。然而替加环素治疗这些细菌所致临床感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被足够的对照良好的临床试验所证实。

需氧和兼性需氧革兰阳性菌
鸟肠球菌
酪黄肠球菌
粪肠球菌(万古霉素耐药菌株)
屎肠球菌(万古霉素敏感和耐药菌株)
鸡鹑肠球菌
产单核细胞李斯特菌
表皮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及耐药菌株)
溶血葡萄球菌

需氧和兼性需氧革兰阴性菌
鲍曼不动杆菌
嗜水气单胞菌
克氏柠檬酸杆菌
产气肠杆菌
多杀巴斯德菌
粘质沙雷菌
嗜麦芽窄食单胞菌

厌氧菌
吉氏拟杆菌
卵性拟杆菌
消化链球菌属
紫单胞菌属
普雷沃菌属

其他细菌
脓肿分枝杆菌
龟分枝杆菌
偶发分枝杆菌

药敏试验方法
在可能时,临床微生物学实验室应该为临床医生提供关于医院获得性及社区获得性病原菌的药敏概况的定期报告,此报告应当是当地医院及执业地区所用抗菌药物体外药敏试验结果的总结。这些报告有助于临床医生选择最有效的抗菌药物。

稀释法
抗菌药物最低抑菌浓度(MICs)的测定采用定量法。这些MICs可用于估计细菌对于抗菌药物的敏感性。MICs应采用基于稀释法(肉汤稀释法、琼脂稀释法或微量稀释法)的标准化操作或等量采用标准化接种物及替加环素浓度来确定。对于使用肉汤稀释法监测需氧菌,MICs须在新鲜配制(12小时内)的测试介质中进行。MICs值应该根据表5所提供的标准进行判读。

扩散法
需要测量抑菌圈直径的定量法也可用于重复估计细菌对抗菌药物的敏感性。其标准操作需要采用标准化接种物浓度。此操作使用15μg替加环素浸渍纸片以检测微生物对替加环素的敏感性。结果判读包括纸片扩散法所测直径与替加环素MIC结果之间的相互关系。实验室提供的关于使用15μg替加环素纸片进行的标准单纸片药敏试验结果应该根据表5进行判读。

厌氧技术
由于肉汤稀释法的质控参数尚未确立,替加环素厌氧药敏试验应该采用琼脂稀释法进行。


报告为“敏感”则提示,如果抗菌化合物达到通常可以达到的浓度,那么病原菌很可能被抑制。报告为“中间”则提示结果可疑,如果微生物对替代药物、临床可得药物不够敏感,那么应该重复检测。此分类意味着在药物生理性浓集的身体部位或在可以高剂量使用药物的情况下,此类药物具有临床适用性。此分类也提供了一个缓冲地带,以免因细小的未能控制的技术因素导致判读时出现大的偏差。报告为“耐药”则提示,即使抗菌化合物达到通常可以达到的浓度也不足以抑制病原菌,此时应该选用其他治疗药物。

质量控制
与其他药敏试验技术相似,为了控制实验室标准化操作的技术层次,需要采用实验室对照菌株。标准替加环素粉末应能提供表6所示的MIC值。采用15μg替加环素纸片的扩散技术应该达到表6所示的标准。


毒理研究:
重复给药毒性:
在2周研究中,以AUC计算,分别给予大鼠和狗8倍和10倍于人每日剂量的替加环素暴露量时,可出现与骨髓抑制相关的红细胞、网状细胞、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在2周的给药之后,这些改变呈可逆性。

给予大鼠替加环素之后未观察到光敏感性证据。

遗传毒性:
在一组测试(包括中国仓鼠卵巢(CHO)细胞体外染色体畸变检测、CHO细胞(HGRPT基因座)体外正向突变检测、小鼠淋巴瘤细胞体外正向突变检测以及体内小鼠微核检测)中,均未发现替加环素具有致突变作用。

生殖毒性:
按照AUC计算,替加环素的暴露剂量即便达到人类每日剂量的5倍也不影响大鼠的交配或生育力,对雌性大鼠的卵巢或动情周期也无药物相关性影响。

致癌性:
未进行动物终生研究以评价替加环素的致癌性。

其他:
在临床前研究中发现大量静脉内给予替加环素与组胺反应有关。

药代动力学

根据临床药理学研究汇总资料,替加环素单剂和多剂静脉给药后的平均药代动力学参数总结见表7。替加环素静脉输注时间大约30~60分钟。

1.分布
根据临床研究(0.1~1.0?g/mL)观察,替加环素的体外血清蛋白结合率范围大约为71%~89%。替加环素的稳态分布容积平均500~700L(7~9L/kg),提示替加环素组织分布广泛,其分布超过其血清容积。

33位健康志愿者接受替加环素首剂100mg继之50mgq12h给药之后,肺泡细胞中替加环素的AUC0-12h(134?g·h/mL)比血清AUC0-12h高约78倍,上皮细胞衬液中替加环素的AUC0-12h(2.28?g·h/mL)比血清AUC0-12h约高32%。10位健康受试者的皮肤水疱液中替加环素的AUC0-12h(1.61?g·h/mL)较血清AUC0-12h约低26%。

在单剂研究中,在接受切除组织的择期手术或医疗操作之前给予受试者替加环素100mg。与血清药物浓度相比,替加环素给药后4h胆囊(38倍,n=6)、肺(8.6倍,n=1)、结肠(2.1倍,n=5)的药物浓度较高,而滑液(0.58倍,n=5)和骨骼(0.35倍,n=6)的药物浓度较低。多剂给药后这些组织中的替加环素浓度尚未进行研究。

2.代谢
替加环素的代谢并不广泛。应用人肝微粒体、肝脏切片和肝细胞进行替加环素体外研究,结果仅产生痕量代谢产物。在接受14C-替加环素的男性健康志愿者中,替加环素是尿液和粪便中发现的主要14C标记物质,但也可见葡萄糖醛酸苷、N-乙酰代谢产物和替加环素异构体(每种成份均未超过给药剂量的10%)。

3.排泄
14C-替加环素给药后粪便和尿液中放射活性的总回收率结果提示,替加环素给药剂量的59%通过胆道/粪便排泄消除,33%经尿液排泄。总剂量的22%以替加环素原型经尿液排泄。总之,替加环素的主要消除途径为替加环素原型及其代谢产物的胆道排泄。葡萄苷酸化和替加环素原型的肾脏排泄为次要途径。

4.特殊人群
肝功能损伤患者
一项研究对10位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ChildPugh分级A级)、10位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ChildPugh分级B级)、5位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ChildPugh分级C级)与23位年龄和体重相匹配的健康对照受试者进行比较,结果发现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中替加环素的单剂药代动力学分布并未发生改变。然而,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ChildPugh分级B级)中替加环素的总清除率减少25%,其半衰期延长23%。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ChildPugh分级C级)中替加环素的总清除率减少55%,其半衰期延长43%。

根据替加环素的药代动力学特性,轻至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ChildPugh分级A级和B级)无需调整剂量,而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ChildPugh分级C级)应用替加环素时剂量应调整为100mg,然后每12小时25mg维持。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ChildPugh分级C级)应慎用本品并监测其治疗反应。(见[注意事项]-肝功能损伤患者用药和[用法用量])

肾功能损伤患者
一项单剂研究对6位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4位于血液透析前2h应用替加环素的终末期肾病(ESRD)患者、4位于血液透析后1h应用替加环素的终末期肾病(ESRD)患者和6位健康对照受试者进行比较,结果发现任何肾功能损伤患者组替加环素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均未见显著改变,替加环素也不能经过透析清除。所以肾功能损伤或接受血液透析治疗患者无需调整本品的剂量。

儿童患者
18岁以下患者中替加环素的药代动力学尚不明确。

老年患者
健康老年受试者(年龄65~75,n=15;年龄]75岁,n=13)和年轻受试者(n=18)单剂量给予本品100mg之后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并无显著差异,因此无需根据年龄调整剂量。

性别
在参加临床药理学研究的38位女性和298位男性受试者的汇总分析中,女性受试者中替加环素的平均(±SD)清除率(20.7±6.5L/h)与男性受试者无显著差异(22.8±8.7L/h)。因此无需根据性别调整替加环素的剂量。

种族
在参加临床药理学研究的73位亚裔受试者、53位黑人受试者、15位西班牙裔受试者、190位白人受试者和3位分类为“其他”的受试者的汇总分析中,亚裔受试者(28.8±8.8L/h)、黑人受试者(23.0±7.8L/h)、西班牙裔受试者(24.3±6.5L/h)、白人受试者(22.1±8.9L/h)和“其他”受试者(25.0±4.8L/h)之间替加环素的平均(±SD)清除率无显著差异。因此无需根据种族调整替加环素的剂量。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剂量和用法:
1、常规剂量
静脉滴注,推荐的给药方案为首剂100mg(2瓶),然后,每12小时50mg(1瓶)。替加环素的静脉滴注时间应该每12小时给药一次,每次约30~60min。
替加环素用于治疗复杂性腹腔内感染的推荐疗程为5~14天。治疗疗程应该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及部位、患者的临床和细菌学进展情况而定。
2、肝功能不全患者
轻至中度肝功能损害(ChildPugh分级A和B级)患者无需调整剂量。根据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分级C级)的药代动力学特征,替加环素的剂量应调整为100mg(2瓶),然后每12小时25mg(半瓶)。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ChildPugh分级C级)应谨慎用药并监测治疗反应。
3、肾功能不全患者或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
肾功能不全或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4、本品在18岁以上患者中无需根据年龄、性别或种族调整剂量。
药物配制与处理:
本品每瓶应该以5.3ml0.9%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或者乳酸林格氏注射液进行溶解,配制的替加环素溶液浓度为10mg/ml(注:每瓶超量6%,因此5ml的配制溶液相当于50mg药物。)。轻晃药瓶直至药物溶解。从药瓶中抽取5ml溶液加入含100ml液体的静脉输液袋中或其他合适的输液容器(如玻璃瓶)中(100mg剂量配制2瓶,50mg剂量配制1瓶)。静脉输液袋或其他合适的输液容器(如玻璃瓶)中药物的最高浓度应为1mg/ml。配制的溶液颜色应呈黄色至橙色。如果不是,则不应使用,应将此溶液丢弃。
在给药之前应该对药物制剂进行肉眼可见的颗粒和变色(如绿色或黑色)检查。注射用替加环素复溶后形成的溶液可在室温下贮藏达24小时(包括在本品小瓶包装中贮藏达6小时后在静脉输液袋袋中贮藏可达18小时)。此外,以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复溶后应立即转移至静脉输液袋或其他合适的输液容器(如玻璃瓶),在2~8℃冷藏条件下可贮藏48小时。
本品可通过专用输液管或Y型管静脉给药。如果同一输液管连续用于输注多种药物,应该在输注本品前后应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USP)冲洗管线。经共用管线给药应该使用与替加环素及其它任何药物相容的注射溶液。
相容性:
相容的静脉输注溶液包括0.9%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和乳酸林格氏注射液(USP)。
当使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通过Y型管给药时,本品与下列药物或稀释液相容:阿米卡星、多巴酚丁胺、盐酸多巴胺、庆大霉素、氟哌啶醇、乳酸林格氏溶液、盐酸利多卡因、甲氧氯普胺、吗啡、去甲肾上腺素、哌拉西林/三唑巴坦(EDTA制剂)、氯化钾、异丙酚、盐酸雷尼替丁、茶碱和妥布霉素。
不相容性:
下列药物不应通过同一Y型管与替加环素同时给药:两性霉素B、两性霉素B脂质体复合物、地西泮、艾美拉唑和奥美拉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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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江苏连云港

编号:苏20160310

分类码:HabCab

机构代码:913207006083959289

法定代表人:吕爱锋

发证日期:2018-10-15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樊路宏

日常监管机构: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刘海燕、钟金凤、韦宁、陶莎、王红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吕爱锋

质量负责人:钟春华

注册地址: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生产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开泰路:原料药(含头孢菌素类、含抗肿瘤类)、无菌原料药(含头孢菌素类)、精神药品:精神药品,无菌原料药,原料药***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路8号:大容量注射剂(含非最终灭菌、含多层共挤膜输液袋),片剂(含头孢菌素类、含抗肿瘤类),硬胶囊剂(含抗肿瘤类、含头孢菌素类)***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晋路5号:冻干粉剂(含抗肿瘤类),小容量注射剂(非最终灭菌、含抗肿瘤类、含预灌封注射剂、含卡式瓶注射剂),片剂(含抗肿瘤类),硬胶囊剂(抗肿瘤类),膜剂,精神药品***

生产范围: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开泰路:原料药(含头孢菌素类、含抗肿瘤类)、无菌原料药(含头孢菌素类)、精神药品:精神药品,无菌原料药,原料药***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路8号:大容量注射剂(含非最终灭菌、含多层共挤膜输液袋),片剂(含头孢菌素类、含抗肿瘤类),硬胶囊剂(含抗肿瘤类、含头孢菌素类)***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晋路5号:冻干粉剂(含抗肿瘤类),小容量注射剂(非最终灭菌、含抗肿瘤类、含预灌封注射剂、含卡式瓶注射剂),片剂(含抗肿瘤类),硬胶囊剂(抗肿瘤类),膜剂,精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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