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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热化滞颗粒

日期:2018-12-06
清热化滞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40059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2.5g

生产地址: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批准日期:2015-09-23

药品本位码:86902569001736

适应症

清热化滞,表里双解。用于乳食内积,久滞化热兼外感风热症。症见脘腹胀满,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大便不调,发热口干,咽红咽痛,鼻塞流涕。

不良反应

个别患儿服用后出现腹泻。

相关疾病

乳食内积,久滞化热,外感风热症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请遵医嘱。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物毒理

1.药效学试验结果提示,本品对静注伤寒副伤寒三联疫苗所致的家兔发热、便秘合并皮下注射酵母所致的发热、足跖注射角叉菜胶所致的大鼠发热具有一定的解热作用。
2.可以提高小鼠细胞免疫与体液免疫功能。
3.抑制巴豆油致小鼠耳廓及蛋清致小鼠足跖炎症反应。
4.可促进正常小鼠小肠运动,增加便秘模型小鼠的排便粒数。
5.减少腹腔注射醋酸引起的扭体次数,延长热板引起的小鼠舔后足时间。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三次。
1.1~3岁,一次1袋。
2.4~7岁,一次2袋。
3.8岁以上,一次3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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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河北承德

编号:冀20150129

分类码:HabZb

机构代码:70068469-3

法定代表人:李沈明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许彦增

日常监管机构: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韩枫 闫志军 赵金华 马冠波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李沈明

质量负责人:董晓强

注册地址: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生产地址: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片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颗粒剂,丸剂(水丸、水蜜丸、浓缩丸),合剂,酊剂,贴膏剂***河北省兴隆县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梅寺):硬胶囊剂,颗粒剂,原料药,片剂***

生产范围:承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片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颗粒剂,丸剂(水丸、水蜜丸、浓缩丸),合剂,酊剂,贴膏剂***河北省兴隆县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梅寺):硬胶囊剂,颗粒剂,原料药(黄芩苷),片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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