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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宫长春胶囊

日期:2018-12-11
清宫长春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3020392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胶囊剂

规格:每粒装0.25g

生产地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镇崇德居委会三组

批准日期:2015-09-01

药品本位码:86904911000121

适应症

本品补肾益精,强筋壮骨。本品主治神衰体弱,精力不足,健忘易倦,头晕耳鸣,腰痛膝酸。

品牌

回春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神经衰弱,耳鸣

禁忌

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

1.忌油腻食物。
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3.服用本品同时不宜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尚不明确。

药代动力学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

执行标准

部颁标准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十七册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2~4粒,一日2~3次。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粉末;味苦,微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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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湖南常德

编号:湘20150122

分类码:Zb

机构代码:914307001865034574

法定代表人:黄广菊

发证日期:2017-04-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梁毅恒

日常监管机构: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邓明飞、吴冰冰、邓莎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黄广菊

质量负责人:朱军君

注册地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镇崇德居委会三组

生产地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镇崇德居委会三组: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煎膏剂、糖浆剂、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含中药提取)***

生产范围: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镇崇德居委会三组: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煎膏剂、糖浆剂、丸剂(蜜丸、水丸、水蜜丸、浓缩丸)(含中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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