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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白凤颗粒

日期:2018-12-08
妇科白凤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90816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2g

生产地址:石家庄赵县海兴路9号

批准日期:2014-07-24

药品本位码:86902647000149

适应症

补气养血。用于妇女体弱血虚,月经不调,经期腹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妇女体弱血虚,月经不调,痛经,痛经

禁忌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3.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4.对本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本方以乌鸡大补元气,与黄芪、白术、茯苓合用益肾健脾,利水渗湿;香附、白芍疏肝理气,调经止痛;柴胡、干姜、黄连、秦艽抗菌消炎;当归、地黄、牛膝补血活血,行气止痛,养血敛阴;艾叶温经止血;地骨皮、表蒿清虚热。全方益肾健脾、疏肝理气、补血止血、化湿止带。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用水冲服。一次一袋,一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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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河北石家庄

编号:冀20150002

分类码:HabZb

机构代码:911301336892544569

法定代表人:孙文健

发证日期:2015-05-27

有效期至:2020-05-26

发证机关: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许彦增

日常监管机构: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张红旗 刘健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孙文健

质量负责人:赵淑君

注册地址:石家庄赵县赵元路123号

生产地址:石家庄赵县赵元路123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液体剂,原料药***石家庄赵县海兴路9号:片剂,软胶囊剂,颗粒剂,合剂(含中药前处理、中药提取)***

生产范围:石家庄赵县赵元路123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液体剂,原料药***石家庄赵县海兴路9号:片剂,软胶囊剂,颗粒剂,合剂(含中药前处理、中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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