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痛灵颗粒

日期:2018-12-09
喉痛灵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3021688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0g(相当原生药31g)

生产地址:定州经济开发区金牛路1号

批准日期:2015-08-21

药品本位码:86902628000182

适应症

清热,解毒,消炎,利咽喉。用于咽喉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炎。

品牌

万通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咽喉炎,感冒,上呼吸道炎,扁桃体炎,流行性感冒,咽喉炎

禁忌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外感风寒之咽喉痛者。
4.糖尿病患者慎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高热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2.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保存。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5克,一日3~4次。

性状

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腥,味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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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河北定州

编号:冀20160010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130682108200397G

法定代表人:王江茹

发证日期:2016-02-25

有效期至:2021-02-24

发证机关: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许彦增

日常监管机构:定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郝芳 赵国欣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郝秋实

质量负责人:张岚

注册地址:定州经济开发区金牛路1号

生产地址:定州经济开发区金牛路1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丸剂(水丸),口服溶液剂,糖浆剂,酒剂,酊剂,栓剂***

生产范围:定州经济开发区金牛路1号: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丸剂(水丸),口服溶液剂,糖浆剂,酒剂,酊剂,栓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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