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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泻颗粒

日期:2018-12-06
止泻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1200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广西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0g

生产地址:广西龙州县龙州镇独山路159号

批准日期:2015-08-17

药品本位码:86905121000147

适应症

清热解毒,燥湿导滞,理气止痛。本品用于急性肠胃炎,止呕止泻,退热止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肠胃炎,胃炎,肠胃炎

禁忌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禁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18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者药师。

贮藏

密封,干燥处保存。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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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广西南宁

编号:桂20160053

分类码:HbZab

机构代码:91450100619303101C

法定代表人:杨进明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文东旭

日常监管机构: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良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唐敏玲、彭琇彥、翁军、黄瑊、冯良、潘虹,杨勇基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王德武

质量负责人:覃红妮

注册地址:南宁市良庆经济开发区亮岭路5号

生产地址:1、南宁市良庆经济开发区亮岭路5号:合剂(口服液),口服溶液剂,糖浆剂,酒剂,原料药,硬胶囊剂,片剂***2、崇左市城市工业园区:中药前处理和提取,颗粒剂***3、广西龙州县龙州镇独山路159号:片剂,软胶囊剂,颗粒剂,酊剂(外用),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生产范围:1、南宁市良庆经济开发区亮岭路5号:合剂(口服液),口服溶液剂,糖浆剂,酒剂,原料药(黄藤素),硬胶囊剂,片剂***2、崇左市城市工业园区:中药前处理和提取(不含黄藤素的提取),颗粒剂***3、广西龙州县龙州镇独山路159号:片剂,软胶囊剂,颗粒剂,酊剂(外用),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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