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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清咽颗粒

日期:2018-12-06
小儿清咽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0677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广西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6g

生产地址:广西龙州县龙州镇独山路159号

批准日期:2015-08-17

药品本位码:86905121000123

适应症

本品清热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头痛,咳嗽音哑,咽喉肿痛。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小儿感冒,小儿外感风热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恶寒发热,无汗,咽痒咳嗽,咽不红肿,口不渴。3.脾胃虚弱,大便稀溏者慎用。4.用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及时就医。5.夏季暑热重时,可加服藿香正气丸或六一散。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岁内每次服半袋,一岁至五岁每次服1袋,五岁以上每次服1.5袋~2袋,一日2~3次。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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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广西南宁

编号:桂20160053

分类码:HbZab

机构代码:91450100619303101C

法定代表人:杨进明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文东旭

日常监管机构: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良庆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唐敏玲、彭琇彥、翁军、黄瑊、冯良、潘虹,杨勇基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王德武

质量负责人:覃红妮

注册地址:南宁市良庆经济开发区亮岭路5号

生产地址:1、南宁市良庆经济开发区亮岭路5号:合剂(口服液),口服溶液剂,糖浆剂,酒剂,原料药,硬胶囊剂,片剂***2、崇左市城市工业园区:中药前处理和提取,颗粒剂***3、广西龙州县龙州镇独山路159号:片剂,软胶囊剂,颗粒剂,酊剂(外用),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生产范围:1、南宁市良庆经济开发区亮岭路5号:合剂(口服液),口服溶液剂,糖浆剂,酒剂,原料药(黄藤素),硬胶囊剂,片剂***2、崇左市城市工业园区:中药前处理和提取(不含黄藤素的提取),颗粒剂***3、广西龙州县龙州镇独山路159号:片剂,软胶囊剂,颗粒剂,酊剂(外用),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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