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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阳感冒颗粒

日期:2018-12-09
少阳感冒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0628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广东清远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8g

生产地址:广东省清远市经济开发试验区生物医药城10号区

批准日期:2015-02-17

药品本位码:86900368000059

适应症

清热解表。用于风热感冒,发热重,恶寒轻,汗出而热不解,头痛鼻塞,咳嗽,口渴咽红。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风热感冒,风热感冒

禁忌

忌食辛辣厚味。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初起,怕冷无汗,低烧,大便稀且次数多者慎用。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二天高热不退者,应去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闭,防潮。

用法用量

用开水冲服。一岁以内一次半袋(2克),一岁至三岁一次服半袋(2克)—1袋(4克),四岁至七岁一次服1袋(4克)—1.5袋(6克),八岁至十二岁每次服2袋(8克),一日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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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广东清远

编号:粤20160527

分类码:Zb

机构代码:9144180273985248XH

法定代表人:黄志勤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陈德伟

日常监管机构: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何永强、徐秋凤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陈晓侠

质量负责人:张云飞

注册地址:清远市经济开发试验区生物医药城10号区

生产地址:清远市经济开发试验区生物医药城10号区
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洗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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