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展示

健儿消食口服液

日期:2018-12-06
健儿消食口服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4021024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合剂

规格:每支装10ml

生产地址:博罗县城东山路30号

批准日期:2015-09-02

药品本位码:86900326001524

适应症

本品健脾益胃,理气消食。本品用于小儿饮食不节损伤脾胃引起的纳呆食少,脘胀腹满,手足心热,自汗乏力,大便不调,以至厌食、恶食。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功能性消化不良,慢性胃炎,厌食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患儿平时应少吃巧克力及带颜色的饮料,和油腻厚味等不易消化的食品。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甲类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用法用量

口服,3岁以内一次5-10毫升,3岁以上一次10-2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液体;味甜,微苦.

上一篇:鸡骨草肝炎颗粒

下一篇:抗骨增生片

相关推荐

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广东

编号:粤20160386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4413001961374115

法定代表人:何国增

发证日期:2016-01-01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陈德伟

日常监管机构: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王丽卿、张郁楠、曾华明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何国增

质量负责人:蒲显强

注册地址:博罗县宏博工业区

生产地址:博罗县宏博工业区: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均含头孢菌素类),口服混悬剂(头孢菌素类),小容量注射剂,合剂,糖浆剂,搽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

生产范围:博罗县宏博工业区: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均含头孢菌素类),口服混悬剂(头孢菌素类),小容量注射剂,合剂,糖浆剂,搽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口服制剂、注射制剂)。***

联系我们
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

电话:0000000000

手机:

传真:

邮箱:0000000000@qq.com

Q Q:

公司网站:http://www.surgview.com/qy/gdxfyygfyxgs/

商铺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