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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舒颗粒

日期:2018-12-04
轻舒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25331

产品类别:中药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4g

生产地址: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空港四路1166号

批准日期:2015-04-10

药品本位码:86902013000452

适应症

补肾益精,补益气血,润肠通便。用于肾虚精亏所致的便秘。

品牌

倍特药业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肾虚精亏,便秘,肾虚,肾虚精亏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OTC乙类

医保

非医保

外用药

有效期

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8~12克,一日1次;饭后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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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四川成都

编号:川20160198

分类码:HabZabCab

机构代码:91510100633104205M

法定代表人:苏忠海

发证日期:2018-09-12

有效期至:2020-12-31

发证机关: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张庆营

日常监管机构:双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秦国珍;邓晖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郑为民

质量负责人:牟镝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15号

生产地址: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空港四路1166号:大容量注射剂,粉针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医疗用毒性药品,无菌原料药,洗剂、眼用制剂(滴眼剂)、溶液剂、鼻用制剂(滴鼻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类),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5号:中药前处理及提取(异地建车间)***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区科林路西段: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共用四川宝鉴堂药业有限公司的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

生产范围: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空港四路1166号:大容量注射剂,粉针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医疗用毒性药品(去乙酰毛花苷),无菌原料药(硫酸阿米卡星、硫酸卡那霉素),洗剂、眼用制剂(滴眼剂)、溶液剂、鼻用制剂(滴鼻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含头孢菌素类),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马来酸麦角新碱注射液、盐酸麻黄碱注射液)***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15号:中药前处理及提取(异地建车间)***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区科林路西段: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共用四川宝鉴堂药业有限公司的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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