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茵莲清肝颗粒

日期:2018-12-05
茵莲清肝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30023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北京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装10g

生产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富康路16号

批准日期:2015-07-31

药品本位码:86900200000346

适应症

清热解毒,调肝和脾。用于急性甲型、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属“湿热蕴结,肝脾不和”证者,症见胁痛、脘痞、纳呆、乏力等。

不良反应

偶见恶心、呕吐、轻度腹泻。

相关疾病

急性甲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湿热蕴结,肝脾不和,肝脾不和,病毒性肝炎,病毒性肝炎

禁忌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注意事项

1.孕妇慎用。
2.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有效期

暂定24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毒理

本品能抑制鸭乙肝病毒;对D一半乳糖胺所致小鼠急性肝损伤和四氯化碳所致大鼠慢性肝损伤有保护作用;抑制小鼠酒精性急性肝损伤、阻塞性黄疸引起的ALT、AST升高;促进正常大鼠的胆汁分泌。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一次10g(1袋),一日3次。急性甲型病毒性肝炎的一疗程为四周,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一疗程为三个月。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气微清香,味微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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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

所在地区:北京

编号:京20150162

分类码:HbZb

机构代码:91110114625903429M

法定代表人:郑炎生

发证日期:2018-11-02

有效期至:2020-12-14

发证机关: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梁洪

日常监管机构:北京市昌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人员:徐立民、张来俊

监督举报电话:12331

企业负责人:郑炎生

质量负责人:柴灵娟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振兴路8号

生产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富康路16号:片剂(含抗肿瘤类、激素类)、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合剂,糖浆剂,中药提取***

生产范围: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富康路16号:片剂(含抗肿瘤类、激素类)、硬胶囊剂、颗粒剂、丸剂(水蜜丸、水丸、浓缩丸、糊丸)、合剂、糖浆剂、中药提取,合剂,糖浆剂,中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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