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668
产品类别:中药
所在地区:北京
剂型:丸剂(水丸)
规格:每100粒重6g
生产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北京生物工程与医药产业基地永旺路29号
批准日期:2015-11-02
药品本位码:86900173000404
适应症
清肝泻火,通窍润便。用于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甘,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品牌
同仁堂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相关疾病
肝经热盛,头目眩晕,耳聋蝉鸣,耳底肿痛,目赤口甘,胸膈满闷,大便燥结
禁忌
忌食辛辣。孕妇忌服。
注意事项
1.忌食辛辣、鱼腥剌激性食物。
2.年老体弱、大便溏软及脾肾两虚寒症者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类型
处方药
医保
医保乙类
外用药
否
有效期
36个月
国家/地区
国产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忌服。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遵医嘱。
老人用药
老人应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物毒理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药代动力学
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贮藏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执行标准
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WS3-B-0122-89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性状
本品为灰黑色的水丸;除去外衣呈灰褐色,味苦。